食品新包装上市需要满足那些条件?
文章来源:长春北邦品牌
食品新包装上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 **合法主体资格**:申请食品包装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要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申请人可以是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2. **食品类别申请**: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时,应当按照具体的食品类别提出申请,如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
3. **生产条件**:需要具备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并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同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4. **生产设备或设施**:具备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这包括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5. **产品质量安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制度,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许可证的发放,确保企业能生产出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产品。
6. **强制检验制度**:对企业生产的食品实施强制检验制度,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不准出厂销售。
7. **市场准入标志**:对检验合格的食品要加印(贴)市场准入标志,如QS标志。没有加贴QS标志的食品不准进入市场销售。
8. **包装要求**: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包装应清晰、醒目、持久,易于消费者辨认和识读。
9. **真实准确的标识**:食品包装上的标识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误导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10. **符合法规的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签上标明产地、品名、生产企业注册编号、生产批号等。对于进口食品,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内外包装上应有牢固、清晰、易辨的中英文或中文和出口国家(地区)文字标识。

满足上述条件后,食品新包装才能获得市场准入,并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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